上海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发布人:董韩博   发布日期:2022-11-07  浏览次数:619

上海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为表彰勤工助学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在岗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更好地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在2021—2022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凡在勤工助学岗位上累计工作一学期(含一学期)以上的在岗学生。

2.有下列条款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的评定:

1)受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2)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二门(含二门)以上不及格者(含补考、重考及格者);

3)在岗期间因误工或无故缺席而受到所在岗位负责人警告或相关纪律处分者;

4)因本人原因造成工作事故者。

3.评选要求:工作认真负责,能完成自身岗位工作,积极努力,善于思考。

三、评选程序

1119日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表》(打印后手写,不能更改表格格式),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105

21110日,由助理团成立评议小组进行评选,并填写《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交至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董韩博老师处。

3.  1111日,相关材料提交给学生处。经学生处复核并公示后,报请校领导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韩博     邮箱:hbdong@shou.edu.cn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表》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附件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