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关于2024届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求职
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说明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和《浦东新区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高校)》的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上海海洋大学“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特做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4届本市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中: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毕业生;
4.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6.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7.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需先盖学院公章。
2、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生今年或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享受低保的当事人与学生的关系,需要出具户口本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残疾人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3)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毕业生:需提供特殊职业教育学校、普通中等职业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籍证明。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就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完整合同复印件或登陆助学贷款系统下载打印电子合同。涉及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学生资助中心核对的学生,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程老师处(学生活动中心223)查询,并审核盖章。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字眼)。(1.需包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字眼;2.有效证明的落款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今)
(6)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①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字眼及学生姓名);
②全国扶贫系统信息截图(需包含扶贫办公室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及学生姓名及“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字眼);
注:材料可二选一,但是必须有相关部门的清晰公章及证明字眼。
(7)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特困人员”或“特困家庭”字眼,其余描述均不予认可)。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上海本地的银行发放的借记卡。(请务必使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或上海银行的借记卡,银行开户名字与学生身份证名字必须一致)。
5、求职补贴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1)开户银行需写到支行,如:农业银行昌里路支行。
(2)汇总表需盖学校公章(如汇总表有多页,每页都要盖章),
(3)各类学生需分汇总表上报:低保学生、残疾人学生、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学生、助学贷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特困人员学生需分七份汇总表上报。
6、学院公示证明:证明申请的学生已经全部经过3日及以上公示,证明格式不限。
7、补贴汇总表另需上报电子文档,请在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通过邮件上报。
请务必仔细核对学生正确姓名及银行卡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退票,谢谢配合!
三、申请流程
1、学院初审及院内公示:
学院为初审机构,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日,学院承担初审及公示责任;
2、学校复审:
通过初审并公示后,学院于9月20日将相关材料交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必须由负责老师现场送达,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现场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现场退回,被退回的材料如需补充或替换,学院可在9月20日-9月21日重新提交。
3、后续:
补贴发放过程中如出现提交的银行卡号错误、学生姓名错误等而产生退票情况,学院接到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申请时间及地址
审核预约日期:2023年9月18日
审核日期:2023年9月20日
学校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6日
地址:学生活动中心105
联系人:闫老师、董老师 邮箱:jyzd@shou.edu.cn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样表)
【附件2】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2024届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zip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2日